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黃山市屯溪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委托黃山星源環境咨詢有限公司承擔屯溪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現特向社會公布《黃山市屯溪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屯溪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眾意見。具體如下:
一、建設項目的名稱及概要
項目名稱:屯溪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黃山市屯溪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項目建設地點:屯溪區陽湖鎮八一大道及屯溪區人民廣場交匯處西側
項目概況: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項目總投資3000萬元,設置傳染病防治、慢病防治、免疫規劃、衛生應急、實驗室、辦公區等,采購多功能快速檢測儀、感染性樣品轉運箱等設備。
二、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黃山市屯溪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屯溪區阜上路18號
聯系電話:15305590166
聯系人:邵紅衛
三、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
評價機構名稱:黃山星源環境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安徽省黃山市黃山經開區梅林大道59號
郵政編碼:245000
聯系電話:18055912043
聯系人:方工
四、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的導則有關規定,本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工作程序為:根據踏勘現場和收集相關資料,確定項目的敏感點和保護目標,通過有關環境監測技術和方法,分析項目區域的環境現狀,并公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的方式和方法,收集廣大專家、學者以及周邊的群眾對該項目的好的建議和意見,補充到項目建設及運營過程中去,然后分析項目建設可能產生的“三廢”情況(包括“三廢”產生量和排放濃度),在此基礎上運用環境影響評價的相關模式和方法預測項目建設可能給周邊的自然和社會環境帶來的影響,再通過公告或公示形式發布主要環境影響評價結論,向公眾闡明主要的環境影響程度,接受公眾的反饋意見,從環境角度論證項目建設是否可行。
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工作內容包括:
(1)擬建項目概況;
(2)擬建項目的工程分析;
(3)調查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狀況,進行環境質量現狀評價;
(4)分析擬建項目在建設期和營運期對地表水、空氣、噪聲、地下水環境等方面的不利影響,并針對不利影響提出相應的減緩措施;
(5)擬建項目的環境經濟損益;
(6)針對擬建項目實施,制定環境管理和監控計劃;
(7)擬建項目的評價結論。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次公眾參與征求意見的范圍為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的周圍居民群眾以及關注本項目建設的社會各階層人士。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您對您所在地區環境質量現狀是否滿意?
2、您認為影響本項目環境質量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3、您是否了解本項目建設的基本情況?
4、您認為本項目建設將產生哪些環境影響?
5、該項目建成后對您生活質量的影響表現在哪些方面?
6、您對本項目的建設持何種態度?
7、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本項目的建設有何建議和意見?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若您對項目有什么意見和看法,請于公示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反饋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可填寫公眾意見表(格式附后)發送電子郵件或通過郵寄信函(以郵戳日期為準)的方式反映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有關的意見和建議。您在提交意見時,請注明提交日期、真實姓名和有效的聯系方式,以便根據需要反饋,并且您的個人信息未經允許不會對外公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附: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意見表
黃山星源環境咨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7日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意見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項目名稱 | 黃山市屯溪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屯溪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項目 | |
一、本頁為公眾意見 | ||
與本項目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措施有關的建議和意見(注: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規定,涉及征地拆遷、財產、就業等與項目環評無關的意見或者訴求不屬于項目環評公參內容) |
(填寫該項內容時請勿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內容,若本頁不夠可另附頁) | |
二、本頁為公眾信息 | ||
(一)公眾為公民的請填寫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證號 | ||
有效聯系方式 (電話號碼或郵箱) | ||
經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縣(區、市)xx鄉(鎮、街道)xx村(居委會)xx村民組(小區) | |
是否同意公開個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則默認為不同意公開) | |
(二)公眾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請填寫以下信息 | ||
單位名稱 | ||
工商注冊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有效聯系方式 (電話號碼或郵箱) | ||
地 址 | xx省xx市xx縣(區、市)xx鄉(鎮、街道)xx路xx號 | |
注:法人或其他組織信息原則上可以公開,若涉及不能公開的信息請在此欄中注明法律依據和不能公開的具體信息。 |